自由日日Shoot》醫院女職員偽造診斷證明 想撈賠償騙法官 反判刑判賠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地區傳出一起罕見案件,在醫院當職員的李姓女子與人發生糾紛,竟偷偷盜取醫院關防、院長印章與醫師印章,兩度偽造身心科診斷證明書,提交院檢當作呈堂證據,營造自己罹患憂鬱症假象以求減免刑責或拿到更多民事賠償,新竹地院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刑外,更判她須賠償醫院與兩名醫師共卅五萬元。
盜醫院關防、院長與醫師印章 兩度偽造證明
法官調查,李女因與陳男有刑事糾紛,竟於二○二○年九月盜取醫院關防、院長印章及劉姓醫師印章,仿照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格式,於醫師囑言中寫下看診時間及「精神科門診治療病況證明」等文字,擅自製作有關身心科就診診斷證明書,並提出給刑事偵查程序中作為證據使用,欲營造自己罹患憂鬱症等身心病症假象以求減免刑責。
二○二一年十月,李女與簡男因停車問題而生糾紛,李女為向簡男取得更多民事賠償,竟再次於前年五月盜取醫院關防、院長印章及毛姓醫師印章,仿照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格式,於醫師囑言中寫下看診時間及「精神科門診治療病況證明」等文字,擅自製作有關身心科就診之診斷證明書。
事後李女對簡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檢附診斷證明書,想證明自己因簡男公然侮辱致診斷患有憂鬱症、非特定焦慮症、失眠等病症而請求損害賠償,然而民庭法官審理後,認該診斷證明書與簡男辱罵李女造成名譽權侵害結果並無關連,而未作為判斷慰撫金多少之依據而未遂,全案才爆發。
李女判3月 須賠償醫院與兩醫師共35萬
刑事部分,李女因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遭判刑三月,醫院已於前年八月將她解僱,然兩名身心科主治醫師誠信受到貶損而受有信用損害,並蒙受其醫療專業、誠信及醫師倫理受公眾質疑之陰影,甚至可能被懷疑有與李女勾串或容任其偽造診斷證明書,此類損害難以短期內回復,更淪為醫師職涯污點。
兩名醫師說,於事發後看診或是開具診斷證明書時如履薄冰、焦慮不安,恐稍有不慎即再次受有相同傷害,對其過往工作及生活影響甚鉅,精神上痛苦不堪,為此各別請求李女給付廿萬元精神慰撫金。
而此事恐影響醫院業務和口碑,對院方服務品質、商譽及信用造成嚴重損害,院方為此也請求李女賠償卅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李女應賠償醫院十五萬元、兩名醫師各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