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國有林檜木殘枝 罰30多萬
2024/01/22 05:30
防山老鼠 森林法加重刑責 最重判7年罰2千萬
〔記者劉濱銓、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陳姓男子等三人,拿走國有林班地內他人盜伐而遺留的紅檜共八塊,遭法官重判;政府為保育山林,嚴懲層出不窮的山老鼠盜伐行為,森林法已加重刑責。此外,民眾到山林看到枯爛的紅檜、扁柏、牛樟等珍貴林木,千萬不要以為是廢棄木而帶下山,警方表示,過去曾有夫妻倆在林道撿拾檜木殘枝帶回家「聞香」,被山上查緝山老鼠的蒐證器材拍到,依森林法送辦,最後兩人易科罰金,共罰卅多萬元。
國有林地的紅檜、扁柏、牛樟、紅豆杉及等珍貴樹種木材,因為價格昂貴,而且盜伐情形嚴重,過去甚至發生山老鼠為了竊取檜木樹瘤而砍倒千年神木情形,嚴重破壞山林資源及生態環境,因此竊取森林中的林木及銷贓等行為,不是以普通竊盜罪及贓物罪處罰,而是採用刑責較重的森林法論處。
保七總隊六大隊即指出,二○一五年森林法五十二條修正通過,提高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刑度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二一年還將併科罰金改為一百萬元至二千萬元,不再以贓額倍數計算,南投縣陳姓三男子在林班地搬取他人盜伐遺留的紅檜,即觸犯該法條中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加上搬走的是紅檜,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可把握開放漂流木撿拾期
保七總隊六大隊強調,國有林地的林木都是國家財產,民眾不能隨意拿取,就算是腐朽的塊材也不行,若要撿拾,則可依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告開放漂流木撿拾期間進行,民眾務必留意,以免觸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