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致死取消追訴期 法務部認同
2017/3/27 10:01(3/27 11: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7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今天上午表示,法務部認同殺人致人於死取消追訴期,相關案件在其他先進法治國家如德國,也未有追訴期的規定。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人提案修正刑法對追訴期的規定,未來涉及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致人於死者,及重大經濟犯罪,將無追訴期時效。
對此,蔡碧仲今天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法務部認同殺人致人於死取消追訴期,這些案件在先進的法治國家,如德國,也沒有追訴期的規定。
但蔡碧仲指出,由於調查局重大經濟犯罪認定要點對於重大經濟犯罪認定的範圍很廣,若要用重大經濟犯罪這樣的字眼,可能還要再斟酌, 所謂重大經濟犯罪到底指涉那些具體案件,可能要先明確。
另外,針對法務部擬修法修正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法定刑,降為同殺人罪的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蔡碧仲說,雖說子女對父母有孝養之責,但在法院實務個案中,確實有些父母在教養子女的過程中,有很值得非議的地方,所以特別考量親子關係的互動,法院在判斷個案都會考量這些情節,由法官衡酌。1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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