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2021年經濟成長率將達6.09%。財政部公布累計前11月全國稅收2兆7,101億餘元,創同期新高,年增21.1%,超徵逾2,600億元,預估全年超徵可達4,000億元。政府應優先償還國債,並啓動租稅改革,輕徭薄賦,減輕人民負擔。
財政部統計指出,2021年11月證交稅收,單月來到239億元,年增72.4%,累計前11月證交稅收2,538億元,年增94.1%。前11月全國稅收已達到全年預算數的111%,超前完成全年預算目標逾2,600億餘元。由於12月還有地價稅,以及按月徵收的證交稅收,全年稅收將大幅超過預算數金額,即超徵可望達到4,000億元。
值此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際,台灣經濟有此表現,且稅收大幅超徵,與世界其他陷於經濟及財政困境的各國相較,確實不易。然而,為了疫情紓困,政府採擴張性財政政策,預算赤字增加不少。
依據財政部國債鐘資料,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合計達5兆7,448億元,平均每人負債24.6萬元。2020年12月18日同期國債5兆5,428億元,平均每人負債23.5萬元。兩相比較,一年之間增加2,020億元,增幅3.644%,幅度不小。
由於國家財政規劃,重視財政紀律,收支平衡,今年財政赤字原因當然是因應疫情需要所致,情有可原。然而,今年稅收大幅超徵預估可達4,000億元,在支應國家各項正常費用之後,應優先償還國債,以健全國家財政,裨國家長期發展。
至於租稅改革,近年國際租稅環境變革快速,G20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最近表示,針對全球稅制改革關鍵項目,已有130個主要國家達成共識,各國都將於2022年開始修正國內租稅法規,以因應2023年國際租稅法制變革,正式生效實施。
由於新國際稅制影響層面相當廣,跨國企業應注意全球稅制改革的影響。台灣雖然不是OECD會員國,仍須遵守全球租稅改革。國際新租稅法規定,集團合併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35億元)的跨國企業,都將納入全球最低稅負的課徵範圍。在參與計畫的司法管轄區的營收,皆須繳納15%的最低稅負。
依據G20及OECD規劃,國際租稅改革已箭在弦上,企業過去透過跨境支付,將所得自高稅率地區,轉移至低稅率地區方式之效果,將大受影響。由於台商跨國企業相當多,過去亦多運用不同地區稅率差異,作稅務規劃,應及早因應調整。
政府應助台商深入了解租稅改革進度,重新調整租稅規劃或交易模式,並即時掌握國際租稅變革進度,避免因不同國家重複課稅,影響生產成本,導致企業生存困難。
在國內租稅環境方面,政府應考慮在稅收充裕之際,加速推動稅改,重視租稅人權。台灣個人綜合所得稅現在最高稅率達45%,是否應考慮調降,並增加各類免稅額、扣除額項目或提高可扣抵額度,以及降低企業稅負,都是可考慮方向。
近2年內需產業及人民在歷經疫情衝擊,及嚴重通膨之後,受傷不輕,亟需休養生息,並縮短貧富差距。台灣此時若能夠輕徭薄稅,增加國家競爭力,吸引各國人才來台投資或就業,彌補生育率偏低,人口老化,人才不足缺憾,應是絕佳機會。
另外台灣應強化租稅人權,例如備受爭議的檢舉獎金,以及稅務奬勵金,都應重新檢討。實務上常發生檢舉人意圖不當領取奬金,而濫行檢舉情事,造成被檢舉人困擾不堪。至於稅務奬勵金亦常遭批評,認為稅務人員為領取獎勵金,而對納稅人查稅態度嚴苛,屢生民怨,都應檢討改善。
至於現在行政法院在裁判人民租稅訴訟案時,納稅人勝訴比例僅6%,稅務機關勝訴高達94%,以致常被譏諷為「敗訴法院」。如何保障人民合理訴訟法益,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討現行租稅訴訟制度,是否有不利納稅人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