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美台商業協會與台灣美國商會17日致函拜登政府,關切對台軍售僅著重「不對稱作戰」項目恐不利台灣防禦,國防部今(18)日回應,國軍絕對以發揮國防資源最大效益為目標,持續與美方洽談籌建符合當前及未來情勢所需最適武器裝備,並要求依約甚至提前交運,以精進台美雙方軍事互通性,確保國家安全。
中央社報導,美國國務院政軍局副助理國務卿芮斯尼克(Mira Resnick)14日與美台商會(USTBC)及台灣美國商會(AmCham Taiwan)視訊,提及美方將終止大部分不屬於「不對稱戰力」範疇的對台軍售,商會擔憂軍售調整不僅無法提升台灣嚇阻力,並且審核程序變動可能拖緩軍售時程,危及台灣的自我防禦,於昨日致函芮斯尼克表達關切。
美台商會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與台灣美國商會執行長魏立安(Andrew Wylegala)在信函中指出,新軍售政策主要聚焦因應共軍入侵台灣「開戰日」(D-Day) 情境的裝備,其餘如因應共機侵擾台灣防空識別區(ADIZ)、台灣遭封鎖的情境的裝備將遭拒絕。此等集中「不對稱戰力」,排除反潛或指揮及控制台灣領空等重大能力的安全構想,恐難以加速提升台灣嚇阻力,導致台灣更易受害於中國的有效攻擊,且將嚴重拖緩對台軍售時程。
此外,對台軍售正常審核程序前再加上一道預先處置(preempt)程序,僅由白宮國安會及美國國務院來決定應該售予台灣的裝備項目,將美國的重要機關、台灣整體國防的建置等排除在外,此等作法不僅對正常審查程序新增阻礙,更難以及時、合理考量對台軍售。
韓儒伯與魏立安質疑,新的對台軍售政策似乎是以美國決定台灣能負擔什麼項目來進行相關成本評估,而不是基於台灣擬優先籌獲什麼項目。新政策可能因為限制台灣執行自己的軍事理論,以及限制台灣發展本土戰術、技術及程序的能力,而危害到台灣的防禦。
國防部今日上午回應指出, 美台軍售為美國基於「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供售我所需武器裝備,顯示美方對我國防安全之重視與承諾,亦是維持印太區域穩定的重要力量。
國防部表示, 台美雙方於2021年針對防衛作戰需求,共同完成「不對稱作戰」原則之定義,並於同年納入國防報告書「軍事戰略」與「建軍規劃」章節中說明。
國防部重申,「不對稱作戰係指作戰型態與方式,在於打亂敵作戰節奏與速戰速決企圖,非個別武器裝備選項」。
國防部強調,國軍各項武器裝備籌獲,係依敵情威脅及聯合戰力規劃指導,納入計畫執行,並以國防自主為優先,無法自製或需快速提升戰力項目,方採對外採購方式籌獲,不受個別軍火商影響。
國防部也說明,國防戰力整備攸關臺海與區域安全之穩定,對於評估或洽談中之軍購案,均依美方軍售作業規定,秉持低調保密原則處理,國軍絕對以發揮國防資源最大效益為目標,持續與美方洽談籌建符合當前及未來情勢所需最適武器裝備,並要求依約甚至提前交運,以精進臺美雙方軍事互通性,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