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統計, 110年國人十大死因第一名為癌症,其中不分男女的十大癌症死亡率排行第6名便是「口腔癌」,檳榔的危害,眾所周知,但其相關的管理卻極其缺乏。消基會日前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結果竟有56.6%的店家沒有確認年齡就販售,對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應積極正視問題,並立專法管理
談到口腔癌,就要提及號稱台灣口香糖的「檳榔」。早於2003年,檳榔就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證實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檳榔中即便不加任何添加物,檳榔子中含有的檳榔素(arecoline)和檳榔鹼(arecaidine),也會在嚼食檳榔者的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甚至咽喉癌的極高風險。
衛福部國健署指出,台灣每年約8千人罹患口腔癌,死亡人數逾3千人,且男性患者中,高達八成五以上有嚼食檳榔的習慣,但若能及早發現、早期治療,就能有效降低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
研究顯示,嚼檳榔者與不嚼檳榔者,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症(口腔、咽、食道、喉)風險有5倍之差;若嚼檳榔者又抽菸、喝酒,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症的風險會上升至123倍。因此,不嚼食檳榔,就是對自己口腔健康絕大保護之道。
消基會在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結果發現,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但有56.6%的店家,沒有檢視身份證件確認消費者年齡,且看到穿著學生制服,亦未有表示不能販售之行為,已屬違規情事。
根據照片顯示,穿著學校制服也能買到檳榔。(圖/消基會)
消基會指出,長年來政府採取「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的「三不管」策略,於是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因此外界呼籲制訂檳榔防制專法管理多年,但始終未獲衛福部正視。
消基會指出,檳榔危害多年,主管機關應正視探討人體健康的危害,速訂專法,從源頭生產(或輔導轉業)到銷售、教育、廣告及警語標示等細節,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措施,積極捍衛國人健康。
專家談檳榔對身體的危害
長期嚼食檳榔會增加上呼吸消化道癌症的風險,但你可知其與糖尿病、肥胖症及幾種代謝疾病也有相當關聯性,且對女性的生育也有不利影響,例如影響胎兒的健康。
世界頭頸部腫瘤醫學界的大師侯勝博教授指出,台灣是全球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其主因乃為檳榔的氾濫使用,尤其是對於經濟貧困的族群。嚼食檳榔會對健康帶來的嚴重影響包括:
- 嚼食檳榔非常容易上癮
- 檳中榔含有多種已確認會致癌的多酚和亞硝胺。
- 嚼食檳榔會損害口腔和牙齒健康。
- 嚼食檳榔與癌前病變形成及罹患口腔癌、肝癌、食道癌、胃癌和肺癌間有極大的關聯。
- 嚼食檳榔與高血壓和缺血性心臟病有相當關聯性。
- 嚼食檳榔對女性的生育有不利影響,也會影響胎兒的健康。
- 嚼食檳榔與糖尿病、肥胖症及幾種代謝疾病有相當關聯性。
- 嚼食檳榔與特定心理障礙的成因有關。
除了在現行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或菸害防治法增修規定,或另立檳榔管理法,侯勝博也提出以下建議:學校課程中應納入反檳榔的教育資訊;強制要求比照菸酒販售管制,須持有執照才能販售檳榔;就檳榔商品立法加收稅賦;強制要求販售檳榔店商應於販售場所,及裝置檳榔的包裝、外盒,均應張貼或標示檳榔有害健康或會致癌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