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未來持有房屋數量將改採「全國歸戶」,並以「全數累進」方式計稅,房屋稅率調高為2%至4%,將自民國113年7月1日執行,114年5月正式開徵。
「非自住」房屋將採全國歸戶,稅率區間將從原訂1.5%至3.6%,調高為2%至4.8%,地方政府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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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英文新聞/財經組 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天(6日) 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將達4.8%,部分直轄市樂見認同居住正義,覺得可藉此增加收入並抑制炒房,但也有直轄市認為效果待評估。
行政院會今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將達4.8%,且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財政部後續預計將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送行政院會討論...